宋書
作者: 沈約
2009-01-28
1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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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述南朝劉宋一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梁沈約撰﹐含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列傳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個別傳文有殘缺﹐少數列傳是後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補。八志原排在列傳之後﹐後人移於紀﹑傳之間﹐並把律曆志中律與曆兩部分分割開。沈約(441~513)﹐字休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出身江南大族。歷仕宋﹑齊﹑梁三朝﹐曾自稱“少好百家之言﹐身為四代之史”。齊永明五年 (487)時﹐任太子家令兼著作郎﹐奉詔撰《宋書》。他依據宋代何承天﹑蘇寶生﹑徐爰等修撰的《宋書》及其他記述宋代歷史的書籍﹐增補宋末十幾年的事跡﹐只用一年時間﹐到六年二月就完成紀﹑傳七十卷﹐後又續修八志三十卷。沈約以文字稱世﹐有文集九卷。《宋書》收錄當時的詔令奏議﹑書劄﹑文章等各種文獻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於後代的研究。該書篇幅大﹐一個重要原因是很注意為豪門士族立傳。沈約在宋時曾撰《晉史》﹐未成。當時流行的諸家《晉書》﹐記述典章制度的極少。他在《宋書》諸志中的敘述﹐往往上溯到魏晉﹐可以補《三國志》等前史的缺略。禮志把郊祀天地﹑祭祖﹑朝會﹑輿服等合在一起﹐樂志詳述樂器﹐記載樂章﹐都是較好的體例。州郡志對於僑州郡縣的設置分合記載簡略﹔律曆志詳細記載楊偉《景初曆》﹑何承天《元嘉曆》﹑祖沖之《大明曆》全文﹐從中可反映當時自然科學水平。特設符瑞志﹐從遠古敘起﹐既乖體例﹐又荒誕不經﹔缺食貨與藝文兩志﹐亦是該書的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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