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幫未來幫主孫元浩有外表有能力又有財力,
黑道甚至傳言“寧願跟鬼打交道,也不要招惹孫元浩”,
可是和他真正“交手”後,她只有一個感想──傳言不可盡信。
她沒注意到交通標志擦撞到他的座車是她的錯,怎知他不是受傷昏迷,
而是太累睡死了?!醒來後看到她還笑得跟個傻子一樣,(有事嗎?)
後來他邀她到幫派總部參觀,但有他這麼土豪把房子蓋得像古堡嗎?
她還發現他吃飯的規矩很多,東西要好吃、食材要高檔、不能吃太飽,
他居然還說要她當他的女人?!實在不是她要吐槽他,她是律師,
她父親的死又和他們以前一個堂主有關,他真的認為他們兩個能成嗎?
還有啊,他有名有姓,偏要她叫他“小浩浩”,到底是想惡心誰?
只是簽個車禍和解書,居然也能被他說成是第一次約會……(翻白眼)
不過話說回來,她被某個案子的嫌疑人找碴,他幾句話就把人給嚇唬走,
她被設計下藥,也是他及時趕到救了她,
甚至保證會幫她找到十年前她父親被害死的證據,
看在他這麼有心追求她的分上,她準了,不過他得先答應她一個條件!
燃燈水母,一種沒有攻擊性的觀賞性水母,因夢幻的外表大多作為貴族的寵物,數量稀少。
莫葉就是穿越成這種稀少弱小,只有外形好看的水母。
不過幸運的是,她覺醒了近似魔法的能力!
莫葉總結出穿越異世界必經之路:
第一步:變強,並活下去。
第二步:擁有一定力量後離開深海區,尋找陸地和人類的蹤跡。
第三步:獲取人形外表,並奪得能跨越深海裂隙的人類海盜船,成功進入人類社會!
成功混進人類世界的莫葉,面對一眾恐怖如斯的強者,她選擇捂好自己的馬甲,苟下去!
最終,她發現自己一路上都是在和空氣斗智斗勇……
本以為魔法師頂點的大佬是個古代學者,到後來發現他就是個玩二重身的!
本以為一路安排自己的神是個陰謀家,後來發現這人就是個自大狂,居然還會自己送貨上門!
夢見的升級流大佬,其實是個單純的老實人,這不是被人騙得什麼都沒有了嗎……
莫葉:嗯,真的很好騙,真香。
男主前期只出現于女主的夢中,出場率很低,就是那個好騙的大佬。
內容標簽︰異世大陸穿越時空西幻魔法幻情
搜索關鍵字︰主角︰莫葉|配角︰神隱的男主甦埃里|其它︰新預收《穿成天災的我被天道攻略了》求支持!!
一句話簡介︰水母小姐的異世界之旅!
立意︰絕不屈服于惡勢力,自己的命運自己掌握。
提示︰章節顯示錯誤,如作品相關、第一節等情況不影響閱讀!
玄幻+女強+今穿古+馭獸+成長她意外穿越到了一個與自己同名的女子身上。然而,剛穿越過來就遭遇了一連串的不幸。她被關進監獄,遭受酷刑,原本深愛著她的另一半也被人橫刀奪愛。她渴望反擊,但無奈自身實力薄弱。于是,她下定決心要讓自己成為強者。在這條充滿挑戰的道路上,她一路打怪升級,潛心修煉,終于迎來了揚眉吐氣的一天!那些曾經傷害過她的人,都遭到了應有的報應。她在這個世界混得如魚得水:開鏢局、做生意,未來還計劃開一家藥鋪。多年後,她這個原本不屬于這里的女子,成功地在這個世界站穩了腳跟。如今的她,擁有令人驚艷的美貌,具備超強的實力,還有數不勝數的銀兩!再也沒有人敢輕視她!
斯文禁欲地質學家X清冷釣係女明星聞檀因為和黑粉對罵三天三夜,被經紀公司勒令停止所有活動在家里閑了半個月後,她耐不住好友的軟磨硬泡,答應了去幫她混選修課的點到。明濯是國家地質學專家,年輕有為,清冷斯文。畢業後,明濯受邀回母校當了客座教授,每節課都座無虛席。課堂抽問,他偏偏點到了聞檀好友的名字。*本以為是一場無人在意的交集,卻不知,聞檀見到明濯的第一眼起,就在想該怎麼扒下他的西裝,讓他藏在金絲邊框後那雙冷淡的黑眸,為她沉淪。所有人都覺得聞檀是在異想天開,像是明濯那樣的高嶺之花,是不可能輕易下凡的,就連聞檀自己也是這麼覺得,象征性的追了追,就拍拍屁股走人。*直到某天夜里,明濯摘下礙事的眼鏡,將人抵在書架前男人骨節分明的手握住她的,放在了自己的襯衣紐扣上,音線冷感又低啞:“你來。”*在別人眼里,明濯清冷自持,克已受禮,而聞檀人如其名,清冷中還帶了幾分雅致實在想不出他們能擦出什麼火花來,還有人給他們取名性冷淡CP只有聞檀知道,明濯斂藏在骨子下的野。也知道明濯知道,聞檀那雙眼睛笑起來有多明媚動人。-成年男女的愛情故事你是最耀眼的那顆星星
安陽現在最想說的話是︰作者君你粗來我保證不打死你(□′) ┴–┴
穿越不可怕,搞不好能遇到一大波帥哥美男小正太,說不定還能開個後宮玩玩。
穿書也很好,自帶劇情什麼的,金手指開得簡直不要太愉快。
沒錯,安陽穿越了,並且穿書了。問、題、是、她掉進N年巨坑里的啊摔!
女主,那是男二你別湊過去花癡啊啊……(□′) ┴–┴
男主,女主在那里你別過來我這啊……唔……
劇情君你到底腫麼了?
安陽︰好累,感覺不會再愛(手動再見)
這是一個姑娘撮合女主男主反被男主吃干抹淨的故事,本文歡脫,間接性抽風,o(▔▔)d~歡迎評論收藏~
鄭重說明︰這也是一本變相地師徒戀,不黑原著女主,不黑原著女主,不黑原著女主,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嘿嘿嘿~
短小君改名字辣,與雲改成裊裊輕雲,是不是文藝很多嘿嘿嘿(*/ω\*)
甦卿卿穿成一本末世文中的炮灰女配
男主是她的白月光,為了男一,她差點兒被女主弄死,最後被炮灰
除此之外
男二未婚夫體弱多病,和她約定成年後解除婚約,做了女主的備胎
男三是她喜歡的愛豆,卻和女主一見鐘情,警告她不要自作多情
這是個什麼鬼劇本?
末世即將來臨,她綁定了一個拒絕系統
“發布任務,被氣運之子拒絕999次即可獲得幸運大禮包,拒絕值可兌換商城物品。”
看著恨她入骨的三個氣運之子,她果斷投入還沒黑化的反派墨時謙懷中
男一男二男三看著那個曾經為了他們奉獻一切的女孩兒看都不看他們一眼,卻圍著那個幸運的男人撒嬌賣萌
心中咆哮︰放開那個甦卿卿!讓我來!
專欄求收藏︰
《末世嬌美小房東[無限]》,有關甦慕慕一家三口的故事(#^.^#)︰
和小時暗戀揪她小辮的男生重逢的那天,死宅甦慕慕被手上的房東游戲綁定了
她以為自己是一本爽文小甜餅里的炮灰,沒想到她竟然是末世文女主的情敵?
在出去尋找物資的第一天,她就會被女主和男二騙去做喂喪尸的誘餌
她決定繼續做個死宅,在家種地收租保平安
順便把門口那個為了保護自己變喪尸,被她單方面定下的男友放進來做苦力
【恭喜房東擊退第一波喪尸,獲得簡易的廚房】
【恭喜房東擊退第二波喪尸,獲得乾淨的馬桶】
【恭喜房東擊退第三波喪尸,獲得老式的噴頭】
【恭喜房東殺死第一個boss,獲得卡頓的電腦】
【恭喜您的房屋達到出租標準,是否開始招租?】
于是,所有人都在同一時間接收到一則廣告
【末世安全屋,水電齊全,床榻舒適,提供食材,網絡正常,房錢日結,租完即止】
初次聽到的眾人︰開什麼玩笑,末世也有騙子了?
試過一次的眾人︰真香!
阮嬌嬌穿越了,穿成了末世文里只出場了前三章的炮灰。阮嬌嬌:??搞我?炮灰前三章就被隊友當擋箭牌,被喪屍潮吞吃,阮嬌嬌表示,這鍋她不背!毅然決然脫離隊伍,她獲得了來自隊友們的大白眼相送。眾人:這人莫不是傻了吧!就她自己,等著被喪屍啃吧!阮嬌嬌:別…,我還能活得好好的!當她決定在某個角落苟到末世結束的時候,意外綁定了係統。係統:阮嬌嬌:別煩她,她只想苟!係統:阮嬌嬌:行,她幹!只是,這莫名其妙靠抽獎變成了最強基地主是怎麼肥四?阮嬌嬌表示:她真不是故意的!她真的只想苟!許多年後,末世里人人都向往溫馨家園的人,只因為他們要啥有啥,早早便過上了幸福生活。一句話簡介:這是一個想要在末世苟到底卻苟成最強基地主改造世界的意外~
1998年,他們初相遇。那一年,她在花架下煮茶,他在花樹下看她。她的眼中是茶,他的眼中卻只有她。這一年,南方六歲,蕭寒八歲。2018年,是南方與蕭寒相識的第二十個年頭。這年楓樹路下,兩人默契相知,偶爾相視一笑,他的笑容中有著只對她一人的寵溺,她的笑容中有著遇見他的滿足。時光經年流轉,他卻只記得她的好。他說,“丫頭,遇見你大概是我這輩子最幸運的事。”她低眸淺笑,眼神在腹部位置流轉許久。然後輕輕道,“我大約把你前世的小情人給你找來了。”那一刻,蕭寒覺得他的這一生何止是幸運。他與她經年守候,等過了花開柔弱,等過了陽光明媚,等過了眼波流轉,終得三人,此後余生,圓滿如初。這一年,南方二十六歲,蕭寒二十八歲。驚才絕艷如他,在遇到她之後說,趁年華無傷,趁歲月靜好,你這般模樣,我為你喜。聰穎溫柔如她,得他經年陪伴後說,浮世清歡,得你相伴,無所憂,無所執,唯有淡然欣喜。少年相伴,歲月不曾老去。此後經年,有你便是心安。
——這里是游戲業界,一個由“女神”們所各自守護的國度組成的世界。亙古以來,女神們就圍繞其力量的源泉,“信仰(Share)”,進行著曠日持久的爭奪。而出于對國力消耗的忌憚,她們最終締結了被稱為“友好條約”的協議,禁止任何以武力掠奪“信仰”的行為。
時至今日——
呀吼,這里是涅普緹努!咱們今天要在度假島上玩喲~!話是這麼講,但好冷!貝露在想什麼啊,為什麼要在冬天請人來玩……
不過這點抱怨很快就被拋到腦後了。要問為什麼,因為啊,這里竟然能一鍵就變成盛夏的游戲世界耶!多虧了某台超強的 VR 設備(玩的是喪尸游戲來著),今天其實就是來試玩的!
然而,誰也沒能察覺到,游戲和現實的分界線正在悄然融解……
于月仙,一位舉世聞名的現代醫學家,穿越到了古代一個丑女身上,她滿頭疥瘡,滿臉是膿,奇丑無比,世人都遠離她,但她卻被欽天監選為娘娘,皇上劉豫州看後大驚于容貌,實在不能接受,令人丟至京郊外的行宮,再也不與之見面。後因宮中嬪妃陷害,斷了其宮中供奉,為了生存,她不得不自食其力,于是在古代開始了自己的創業之路,她利用自己的醫學知識治好了自己的臉,然後女扮男裝開起藥店,醫館,美容院,藥材商,······最後賺的盆滿鍋滿。經商過程中,結識了好友王懷玉,兩人一見如故,相見恨晚。皇上劉豫州發現于笑君是自己的正宮娘娘,也開始了追妻之路,于笑君的聰明和超高的醫術,征服了大夏的群臣,在她的帶領下,大夏國富民強。娘娘不僅智慧超群,而且還悲天憫人,被稱為一代傳奇女子。
